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1 | 信用评价 | 0.05—0.08 |
2 | 投标报价 | 0.92—0.95 |
合 计 | 1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1 | 施工组织设计 | 0.10-0.15 |
2 | 项目管理机构 | 0.10-0.20 |
3 |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 | 0.10 |
4 | 信用评价 | 0.10-0.15 |
5 | 投标报价 | 0.40-0.55 |
合 计 | 1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1 | 施工组织设计 | 0.15-0.20 |
2 | 项目管理机构 | 0.15-0.25 |
3 |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 | 0.08-0.12 |
4 | 信用评价 | 0.12-0.18 |
5 | 投标报价 | 0.30-0.50 |
合 计 | 1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计分方式 | |
1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施工方案不完整,且缺少关键项目施工技术方案;或者市政项目缺少交通措施(除招标文件明确不需要外); 2.引用强制性技术标准错误,或明显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
不合格 |
无不合格内容 | 合格 | ||
2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质量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缺少质量保证措施; 2.引用强制性技术标准错误,或明显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
不合格 |
无不合格内容 | 合格 | ||
3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安全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缺少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缺少施工安全措施; 2.引用强制性技术标准错误,或明显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
不合格 |
无不合格内容 | 合格 | ||
4 |
BIM技术管理体系与 措施(如有) |
1.BIM技术应用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缺少推进BIM技术应用的技术条件和物质基础; 2.BIM技术应用技术方案不完整或者不合理。 | 不合格 |
无不合格内容 | 合格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最高 分值 |
评审标准 |
计分 方式 |
1 |
内容完整和 编制水平 |
5 | 版面整齐,表述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图文并茂,未出现格式等错误。 | 5 |
版面欠整齐,表述欠清晰,内容欠完整、准确,缺(少)图,出现格式错误等错误。 | 0-4 | |||
2 | 施工方案与 技术措施 | 30 |
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施工平面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组织规划合理、可行,交通组织措施得力。 |
29—30 |
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较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具体较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表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施工平面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组织规划较合理,交通组织措施可行。 |
26-28 | |||
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欠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欠清晰;施工平面布置欠合理。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组织规划欠合理,交通组织措施欠可行。 |
23-25 | |||
3 | 质量管理体系 与措施 | 15 | 质量目标明确,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 | 14-15 |
质量目标明确,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欠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欠完整。 | 11-13 | |||
4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5 | 安全目标明确,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 | 14-15 |
安全目标明确,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欠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欠完整。 | 11-13 |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10 | 环境管理目标明确,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 | 9-10 |
环境管理目标明确,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欠健全,[a1] [a2] 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欠完整。 | 7-8 | |||
6 | 工程进度计划 与保证措施 | 15 | 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 14-15 |
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欠全面,线路欠清晰,计划编制欠合理;措施基本可行。 | 11-13 | |||
7 | 资源配备计划 | 10 | 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 9-10 |
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 7-8 | |||
合计 | 100 | |||
1.适用于综合评估法Ⅰ、Ⅱ。 2.采用暗标方式。 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等错误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每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4.同一评审因素不得有2个以上(含本数)的评审计分。 5.投标文件缺失某项评审因素的,该项计零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最高 分值 |
评审标准 |
计分 方式 |
1 | 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 | 5 | 版面整齐,表述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图文并茂,未出现格式等错误。 | 5 |
版面欠整齐,表述欠清晰,内容欠完整、准确,缺(少)图,出现格式错误等错误。 | 0-4 | |||
2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25 |
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采用了四新技术;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施工平面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组织规划合理、可行,交通组织措施得力。 |
24-25 |
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较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具体较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表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施工平面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组织规划较合理,交通组织措施可行。 |
21-23 | |||
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欠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欠清晰;施工平面布置欠合理。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组织规划欠合理,交通组织措施欠可行。 |
18-20 |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5 | 质量目标明确,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 | 14-15 |
质量目标明确,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欠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欠完整。 | 12-13 | |||
4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5 | 安全目标明确,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 | 14-15 |
安全目标明确,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欠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欠完整。 | 12-13 |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10 | 环境管理目标明确,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 | 9-10 |
环境管理目标明确,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欠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欠完整。 | 7-8 | |||
6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10 | 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 9-10 |
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欠全面,线路欠清晰,计划编制欠合理;措施基本可行。 | 7-8 | |||
7 | 资源配备计划 | 10 | 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 9-10 |
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 7-8 | |||
8 | BIM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 | 10 | BIM技术应用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BIM应用流程与计划完整、有效;BIM技术及信息化管理应用部署及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重点工艺节点及流程BIM三维模型科学、合理。 | 9-10 |
BIM技术应用目标较明确;管理机构较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BIM应用流程与计划较完整;BIM技术及信息化管理应用部署及措施可行;重点工艺节点及流程BIM三维模型较合理。 | 7-8 | |||
合计 | 100 | |||
1.适用于综合评估法Ⅰ、Ⅱ。 2.采用暗标方式。 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等错误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按照一项错误扣1分,最多扣5分。 4.同一评审不得有2个以上(含本数)的评审计分。 5.投标文件缺失某项评审因素的,该项计零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最高 分值 |
评审标准 | 计分方式 | |||||
名称 | 数量和分值 | 加分制 | 最低分 | 最高分 | |||||
1 |
拟任项目 经理 |
优良 信息 |
质量管理奖项 | 6 | 国家级 | 0-1个,每个3分 | 0 | 3 | |
省级 | 0-1个,每个2分 | 2 | |||||||
市州级 | 0-1个,每个1分 | 1 | |||||||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 2 | 省级 | 0-1个,每个1.5分 | 0 | 1.5 | ||||
市州级 | 0-1个,每个0.5分 | 0.5 |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 3 | 国家级、省级 | 0-1个,每个2分 | 0 | 2 | ||||
市州级 | 0-1个,每个1分 | 1 | |||||||
不良 信息 |
不良行为 | 60 | 严重不良行为,每条4分 | 扣分制 | 0 | 60 | |||
一般不良行为,每条2分 | |||||||||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 | 省级 | 每个2分 |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 | 省级 | 每个2分 | |||||||
类似工程业绩 | 10 | 数量和分值 | 加分制 | 0 | 10 | ||||
0-2个,每个5分 | |||||||||
现场答辩(如有) | 10 | 阐述流畅、条理清晰、回答问题完整;现场答辩充分结合招标项目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 加分制 | 9 | 10 | ||||
阐述流畅、条理清晰、回答问题基本完整;现场答辩基本结合招标项目实际,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 7 | 8 | |||||||
阐述流畅、条理欠清晰、回答问题欠完整;现场答辩未能结合招标项目实际,缺乏针对性。 | 5 | 6 | |||||||
2 |
拟任技术 负责人 |
类似工程业绩 | 5 | 数量和分值 | 加分制 | 0 | 5 | ||
0-1个,每个5分 | |||||||||
3 | 合计 | 96 | |||||||
1.资格预审时使用。 2.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3.优良信息:①国家级奖项有效期720天,省级、市州级奖项有效期360天,自相关表彰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②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有效期360天,自省厅及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相关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4.不良信息:①不良行为扣分有效期180天,自省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外省区市公布的不良行为不予扣分;②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不合格项目有效期90天,自省厅相关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5.本表涉及“天”和“日”,不包含“当天”和“当日”。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最高 分值 |
评审标准 | 计分方式 | |||||
名称 | 数量和分值 | 加分制 | 最低分 | 最高分 | |||||
1 |
拟任项目 经理 |
优良 信息 |
质量管理奖项 | 8 | 国家级 | 0-1个,每个3.5分 | 0 | 3.5 | |
省级 | 0-1个,每个2.5分 | 2.5 | |||||||
市州级 | 0-1个,每个2分 | 2 | |||||||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 3 | 省级 | 0-1个,每个2分 | 0 | 2 | ||||
市州级 | 0-1个,每个1分 | 1 |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 4 | 国家级、省级 | 0-1个,每个2.5分 | 0 | 2.5 | ||||
市州级 | 0-1个,每个1.5分 | 1.5 | |||||||
不良 信息 |
不良行为 | 60 | 严重不良行为,每条4分 | 扣分制 | 0 | 60 | |||
一般不良行为,每条2分 | |||||||||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 | 省级 | 每个2分 |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 | 省级 | 每个2分 | |||||||
类似工程业绩 | 10 | 数量和分值 | 加分制 | 0 | 10 | ||||
0-2个,每个5分 | |||||||||
现场答辩(如有) | 10 | 阐述流畅、条理清晰、回答问题完整;现场答辩充分结合招标项目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 加分制 | 9 | 10 | ||||
阐述流畅、条理清晰、回答问题基本完整;现场答辩基本结合招标项目实际,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 7 | 8 | |||||||
阐述流畅、条理欠清晰、回答问题欠完整;现场答辩未能结合招标项目实际,缺乏针对性。 | 5 | 6 | |||||||
2 |
拟任技术 负责人 |
类似工程业绩 | 5 | 数量和分值 | 加分制 | 0 | 5 | ||
0-1个,每个5分 | |||||||||
3 | 合计 | 100 | |||||||
1.详细评审时使用。 2.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3.优良信息:①国家级奖项有效期720天,省级、市州级奖项有效期360天,自相关表彰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②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有效期360天,自省厅及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相关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4.不良信息:①不良行为扣分有效期180天,自省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外省区市公布的不良行为不予扣分;②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考评不合格项目有效期90天,自省厅相关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5.本表涉及“天”和“日”,不包含“当天”和“当日”。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计分方式 | 备注 |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基准价 |
100-0.5×100L1 -100L2 |
基准价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L1= ×10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
|
投标报价 - 基准价 L2= ×10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
|||||
2 | 投标报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 100 |
投标报价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L3= ×10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
||
3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投标报价≤基准价 | 100-0.5×100L3 | |||
4 | 投标报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 0 | |||
1.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 2.基准价: Y= A 其中: A——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未偏离X(1±10%)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X——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X=( X1+X2+……Xn-1+Xn)/n n——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X1、X2、Xn-1、Xn——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大于或者等于X(1-P%)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其中, 6≤P≤8。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 确定取值范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计分方式 | 备注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基准价 | 100-100L |
投标报价 -基准价 L= ×100% 基准价 |
2 | 投标报价=基准价 | 100 | ||
3 | 投标报价<基准价 | 100-100L | ||
1.适用于综合评估法Ⅰ 。 2.基准价:Y = A×(1-γ) 其中:A——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大于或等于X(1-10%)的报价, 去掉最高和最低、次低报价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少于7个(含本数)时,A为大于或等于X(1-10%)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X=(X1+X2+……Xn-1+Xn)/n n——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X1、X2、Xn-1、Xn——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γ—— -1%、0、1%、2%、3%,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计分方式 | 备注 |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基准价 | 100-100L |
投标报价 - 基准价 L= ×100% 基准价 |
|
2 | 投标报价=基准价 | 100分 | |||
3 | 投标报价<基准价 | 100-0.5×100L | |||
1.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Ⅱ。 2.基准价: Y= A×(1-α) ×60%+B×(1-β)×40% 其中:(1)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的 A——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大于或等于X(1-10%)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X——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X=(X1+X2+……Xn-1+Xn)/n n——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中,信用评价与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两项得分之和(以下简称:两项得分之和)处于平均值以上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X1、X2、Xn-1、Xn——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中,两项得分之和处于平均值以上的有效投标报价 (2)从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选定1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的 A——15名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大于或等于X(1-10%)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X——15名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X=(X1+X2+……Xn-1+Xn)/n n——15名投标人中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X1、X2、Xn-1、Xn——15名投标人中的有效投标报价 B——最高投标限价 α—— -1%、0、1%、2%、3%,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β—— 3%、4%、5%、6%,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
|||||